天晟證券固收研究,2021年11月8日
2021年9月15日,中國人民銀行、香港金融管理局聯合公告,同意開展香港與內地債券市場互聯互通南向合作。各方翹首以盼的“南向通”終於在2021年9月24日正式上線。內地投資者可經由內地與香港相關基礎服務機構在債券交易、託管、結算等方面互聯互通的機制安排,投資香港債券市場交易流通的債券。這是繼四年前“北向通”推出以來促進香港與內地債券市場互聯互通的又一里程碑。新機制有望進一步推動內地金融市場雙向開放,豐富內地機構投資者的投資管道,以及促進香港債券市場蓬勃發展。
目前,“南向通”開通現券交易,內地投資者暫定為央行年度公開市場業務一級交易商中的41家銀行類金融機構(名單見附錄一)、合格境內投資者(QDII)和人民幣合格境內機構投資者(RQDII)。境內投資者的交易對手暫定為香港金管局指定的13家“南向通”做市商(名單見附錄二)。可投資範圍是在境外發行,並在香港市場交易流通的債券。額度方面,“南向通”跨境資金流動設有額度限制,上限不超過年度5000億元等值人民幣總額度和每日200億元等值人民幣額度。
“南向通”之前,境內機構“走出去”投資境外債市的主要途徑有兩種:一是成為QDII、RQDII申請QD額度或購買QDII基金進行投資;二是通過購買結構產品,比如TRS或者結構存款收益憑證這類Funded 產品,以收益互換的形式參與美元債市場。這些途徑往往受到額度、成本、審批管理、金融機構資產負債表規模等限制。
香港資本市場是深諳大陸資金的重要性的。“港股通”帶來的增量資金和交易量是香港股市的主要支撐力量。每日南下的“北水”流量已是香港股市的一個重要的晴雨錶。而四年以來“北向通”下內地債市對離岸債市的單方面“抽水”有望結束,這對於離岸債市無疑是久旱後的甘霖。與港股通施行時的南水北水雙向流動不同,現時“北向通”已經施行多年,“南向通”的增量資金對於離岸債市是純粹的“源頭活水”,想想都令人心馳神往。
內地投資者在通過“南向通”投資香港債券市場時,由於對境內發行主體的基本面和信用風險狀況更為瞭解,應會更傾向於中資離岸債券,尤其是占香港債券市場總規模超90%的中資美元債。且中資美元債券本身收益表現良好,歷史違約率約1.3%,大幅低於國際平均違約率水準,也低於境內人民幣債券違約率,更具投資吸引力。在當前城投信仰被弱化,房地產債接連爆雷的大環境下,每年5000億元人民幣的南下資金總量,如果如期而至,對於規模萬億美元左右的中資美元債市無疑會是一劑強心針,進而提高市場參與活躍度和流動性,推動行情的持續演繹。
然而,“南向通”自9月24日上線以來的表現卻差強人意。交易寡淡,並未給中資離岸債市注入新活力。緣由是內地投資者僅指定為年度公開市場業務一級交易商中的41家銀行類金融機構,且沒有獲准代客交易。其他有意向的投資者依舊只能依託之前QDII、RQDII、TRS的路徑“走出去”。哪怕是一級交易商的理財子公司使用“南向通”交易,依然需要佔用其QD額度。這意味著目前“南向通”的主要參與者僅僅是本身就有能力進行境外投資的大型商業銀行,形成了“有額度者無需求,有需求者無額度”的尷尬局面。
經過四年“悵望江頭江水聲”的苦苦等待,好不容易“南向通”來了,難道依然是這個“過盡千帆皆不是,斜暉脈脈水悠悠”的結果?
我們認為不會。
首先,和四年前人民幣持續對美元貶值的情況相反,當下人民幣對美元匯率已經接近匯改以後的歷史高位。而人民幣持續高位對於內地製造業的壓力不容小覷。“雙迴圈”不能一蹴而就,製造-出口對於拉動經濟的貢獻依然重要。在這個大環境下,讓北水南下,創造美元需求就理所當然了。另外,香港經過修例風波和疫情隔離的雙重打擊,急需金融市場的繁榮穩定。如今香港平靜,對於“聽話的孩子”,央媽總得給個三瓜兩棗吧?因此,此時推出“南向通”應該不是虛應故事,而是誠意要引入源頭活水的。
假設美元兌人民幣匯率不迅速進入升值軌道且國際大環境基本穩定,我們認為監管機構目前對於代客交易的遲疑僅僅是操作上的謹慎。隨著“南向通”的日益成熟,守著“南向通”交易平臺這棵“寂寞梧桐”的41家金融機構應該不會甘於繼續“深院鎖清秋”的。試行一段時間以後,我們相信在市場需求的推動下,監管機構有很大可能會開放代客交易,使得更多有需求的投資者可以通過“南向通”參與境外債市。在新增資金的刺激下,中資美元債券市場的新一輪繁榮,或許已經不遠了。
附錄一
公開市場業務一級交易商名單(41家)
中國工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|
中國農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|
中國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|
中國建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|
交通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|
中國郵政儲蓄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|
國家開發銀行 |
中國進出口銀行 |
招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|
興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|
上海浦東發展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|
浙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|
中國光大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|
華夏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|
中信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|
中國民生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|
平安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|
恒豐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|
廣發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|
渤海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|
北京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|
寧波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|
杭州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|
江蘇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|
上海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|
徽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|
南京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|
廣州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|
洛陽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|
鄭州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|
長沙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|
中原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|
青島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|
廈門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|
貴陽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|
西安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|
齊魯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|
滙豐銀行(中國)有限公司 |
渣打銀行(中國)有限公司 |
三菱日聯銀行(中國)有限公司 |
花旗銀行(中國)有限公司 |
附錄二
南向通做市商名單(13家)
中國農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香港分行 |
中國銀行(香港)有限公司 |
交通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香港分行 |
法國巴黎銀行香港分行 |
中信銀行(國際)有限公司 |
中國建設銀行(亞洲)股份有限公司 |
花旗環球金融亞洲有限公司 |
Credit Agricole Corporate and Investment Bank |
香港上海滙豐銀行有限公司 |
中國工商銀行(亞洲)有限公司 |
J.P. Morgan Securities (Asia Pacific) Limited |
瑞穗證券亞洲有限公司 |
渣打銀行(香港)有限公司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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